性质5 将行列式的某一行(列)的所有元素都乘以数后加到另一行(列)对应位置的元素上,行列式的值不变.
例如
=.
证明思路:由性质4,上式右端行列式可表达为两个行列式的和,其中一个行列式与原行列式相同,另一个行列式的两列成比例,根据性质3的推论2,该行列式等于零,故结论得证.
注:以数乘第行(列)加到第行(列)记为.